在南京農業大學120周年校慶之際,學校相關部門牽頭組織進行了校慶標識和其他系列文化創意設計,相關知識產權已申請注冊商標和著作權登記保護。近期,學校發現校內外部分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校慶標識或委托他人生產、銷售校慶相關文創產品。為此,學校特聲明如下:
1.學校獨家授權所屬企業江蘇南京農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校慶文創產品開發,并在線上線下同步發售,其他任何組織及個人未經學校書面授權,嚴禁使用校慶創意設計進行產品開發。
2.校內外單位或個人如需使用校慶標識,需向學校校慶籌備工作辦公室申請審批或備案。
3.校內外單位或個人未經學校書面授權,不得將校慶標識用于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經授權使用校慶標識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和期限內依法依規使用,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授權到期,需要繼續使用的,應重新申請授權。
4.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學校授權擅自使用校慶標識,或使用過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有損學校形象、聲譽、權益等行為的,學校有權要求不當使用校慶標識的單位或個人立即停止使用且消除不良影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校內單位或個人違反上述規定的,學校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南京農業大學校名、校標使用管理辦法》等校內規章制度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處理處分。
南京農業大學校慶籌備工作辦公室
2022年11月15日